问题 | 交通事故一般不得私了什么情况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若出现了人员死亡或重伤,机动车未悬挂车辆号码牌照、没有通过相关检测标准的检验合格标志、亦未购买保险,同时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服用受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或是麻醉药物等违法行为,又或者发生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基础建设等特殊状况,通常应当避免进行私下协商调解决策。
由于这些情况大多错综复杂,很有可能牵涉到严重的法律责任和巨额的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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