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拖延不处理该如何应对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交通事故中对方恶意拖延处理的情况,受害人有权积极寻求双方之间的友好磋商和解。
若所涉事件未达刑事犯罪程度,维权者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大都可行自行协商解决方式。 无论是赔偿项目的设定、赔偿额计算标准的协商,抑或是赔偿总额的确定,双方皆有可能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友善的协商达到共识,并最终得以落实。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如遇交通事故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具体程序为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下达后第十日起,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 当谈判与调解均无果时,诉诸民事诉讼亦是最有力的解决途径之一。 倘若某些当事人一直磨蹭不愿意妥善处理有关事故事宜,诉讼便成为一种无奈却又必要的手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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