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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时,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出发进行法定赔偿金额的确定与支付:
首先是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对于当事人交通事故伤害治疗所需的所有治疗费用进行核算,并依据相关票据加以支付。
如果在案件处理完毕之后,伤者仍然需要持续治疗,那么就应当依据实际的治疗必要性来判定并支付相应的治疗费用。
其次是误工费用。
如果某方当事人拥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将根据其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补偿金额;
然而,对于那些收入水平超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平均生活费用三倍以上的人群而言,将按照这个数字的三倍进行计算。
再者就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对于所有进行过住院治疗的伤员和残疾人士来说,他们应当获得与其实际住院天数相符合的伙食补贴。
此外还包括了护理费用。
当伤员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如果需要其他人来照顾自己,这部分费用将由医院提供证明,进行赔偿。
另外还有残疾者的生活补贴费用。
具体来说,这笔费用将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标准,以伤残程度为基础进行核发。
从自定残之日开始,将给予二十年的时间作为补偿。
还有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对于因残疾而需要配置功能性补偿器物的受害人,制作拐杖、安装假肢及购置代步车辆等必要项目,都应当由医院出具证明,并依普通常用器材的价格原则进行计算。
然后是丧葬费的问题。
这部分费用将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点的丧葬标准来进行支付。
最后自然是死亡赔偿金的部分。
这部分费用将以交通事故发生地点的居民生活水平为标准进行计算,原则上将会使每个受害人家属得到十年的经济补偿。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被扶养人们的生活费用问题。
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或失去劳动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其曾经受到过死者或残者的抚养,都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
至于交通费用,则应当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须的费用来计算,并提供相关票据来证明其合理性。
而对于其他财产损失,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赔偿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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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