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事故对企业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条文,对于安全事故的认定设立了明确的规定。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时未能按照本法规程,而导致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话,则将由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依据以下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具体而言:
(一)如果产生的是一般性事故,其主要责任人将面临上一年全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若该情况属于较大型事故,他们将接受上一年全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处罚; (三)对于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他们必须承担上一年全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如是极度严重的情形——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将被处以上一年全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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