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可以追偿汽车贬值费用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确实是可行的。当面临这样的问题时,您依然可以通过寻求具备合法资格的评估鉴定机构,对全损事故车辆开展详细的贬值评估和鉴定。基于评估鉴定结果,您可以向对方提出法律诉讼,请求对方支付事故车辆贬值所产生的价值差异。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并非诉讼的当事人,因此,事故车辆的贬值费用并不在他们的投保责任范畴内。 就当下的车险理赔情况而言,尽管保险公司尚未涵盖车辆贬值费这一项目在内,但他们仍然负责赔偿相应的维修汽车费用。而与此同时,关于车辆的贬值费用则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无事故的汽车在二手市场中的销售价格,曾经遭遇过交通事故的车辆往往会被压低估值。 截至目前,虽然贬值费已经部分列入了明文条款,但因许多交通事故存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并且在鉴定交通事故过程中,车主往往容易忽略那些能够作为相关证据使用的数据,因此关于贬值费的定价始终未能得到明确并全面地界定。我们主张,这种程度的贬值损失应该归类为民法范畴的损失,车辆贬值权益可以据此得以保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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