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旧伤复发赔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得以妥善处理之后,若旧患再度爆发且其与该事故确实存在着关联性,那么依法应当对此进行相应的赔付。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水平应当依据现实状况进行精密考量,其补偿范围主要涵盖了以下十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此项费用主要涉及到对患者医药治疗费用的偿还,应当结合所在地诊治医院所开具之诊断证明以及伴随之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各类原始单据或病史记录、处方单等加以确定。 如遇特殊情形,可考虑邀请法医进行专门鉴定;其次为误工费用,即针对受害方因事故而出现的误工现象,其具体期限应参照实际损害程度、康复状况同时参考法医学鉴定结果或病房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认定;再者是食宿费用;接着是护理费用,若受害人事后生活无法自理,通常应依据法医学的鉴定结论或者医院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随后是交通费用,若受害人需前往所在地医院接受治疗或者必须转至他处治疗,则其本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所需的交通费用也应当纳入赔偿范围;紧接着是住宿费用;此外还有营养费用;最终是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当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带来肉体上的痛苦或者导致身体残缺、丧生的同时,亦给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造成精神上的困扰和伤害,此时便需要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来减轻这类不适感受。 另外还有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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