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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撞人了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你因为过失或者违法行为导致他人受伤,你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支付医疗费用等经济赔偿。
1.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实际支出,以及因伤害导致的工资收入损失等。
2.交通事故责任:如果你在驾驶过程中因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他人受伤,你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承担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方需要立即停车,并尽快报警。在等待救援的同时,肇事方应当尽可能提供现场急救。对于医疗费用,肇事方应当先行垫付。
3.保险赔偿:机动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是,保险赔偿可能无法覆盖全部损失,肇事方可能需要自行承担超出保险赔偿部分的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责任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如责任比例、受害人的损失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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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5: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