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费用由谁垫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费用由车方先行垫付,待责任区分明确后再进行详细计算;若伤者自行垫付,待康复之后按照法规要求金额理赔;亦或双方协定共同垫付,后期进行详尽计算。
2.如遇被抢救的伤者需要使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抢救费用,该机构接获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过核实无误,应立即为医疗机构提供所需的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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