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去世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的这个过程很多意外情况是我们没办法避免的,其实当事人在去世以后,身后留下来的很多事情还是需要在世的这些人员妥善的处置好的。可是如今在逝者去世尸骨未寒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就大打出手争夺遗产的情况已经很普遍了。接下来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一方去世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一方去世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配偶去世另一方能继承全部财产吗?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继承。但法律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以及鼓励尊重、赡养老人的立法宗旨考虑,对此原则规定了若干例外情形。具体如下: (一)以下情形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不平等: 1、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 (二)以下情形出现时,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遗产: 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此外,养子女对其亲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有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就是去世一方的父母对于当事人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是享有继承权利的。肯定夫妻当中活着的这一方会考虑到自己跟孩子的生活,所以我国继承法当中也是考虑到照顾弱势群体的这样的一种原则,明确的规定了去世者一方的父母在财产继承上是不容被他人非法侵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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