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的,由于胎儿在受害时仍在母体内,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法定自然人享有权利和义务。故只能赔偿母亲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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