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的范围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以下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的范围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以下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