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月的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当事人可以向撞车者申请修车费、物品损失费、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的交通费等赔偿。
如果只是涉及到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由交强险对被撞测量进行赔偿,另外如果对方负全责但又不愿付修理费,那么当事人可以自行垫付相关费用,然后在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
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 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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