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财产损害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赔偿。 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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