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共事业的基本内涵 所谓公共事业,就是社会全体公众的事业,即关系到社会全体公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 从公共事务的角度看,公共事业是以公共事务中狭义的社会事务为基础和主要内容,并包括一定的经济事务。 从公共产品的角度看,公共事业主要由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构成,主体是准公共产品。 公共事业的基本范围,主要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人口、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通讯、邮电、铁路和公共交通、水、电、煤气组成的公共事业等。 二、公共事业的基本特征 公共事业的最大特点即公共性,表现为: 1、公众性 2、公用性 3、公益性 4、非营利性 三、公共事业的生产方式 第一、公共生产、公共提供。即由政府组织公共事业产品生产,并无偿地向社会提供。 第二、公共生产、混合提供。即由政府组织公共产品生产,并通过收费方式向市场提供。如目前我国的国有事业单位以及行政机关为公众提供的某些产品和服务。 第三、公共产生、市场提供。即由公共企业生产,按盈利原则定价,并向使用人收费的提供方式。通常,具有政府垄断性质的私人产品,或者接近于私人产品性质的准公共产品,如煤气、水、电、电讯、公共交通等常常采用这种方式生产和提供。 第四、非公共生产、公共提供。即由非政府组织乃至私人部门生产,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政府获得产品的所有权,并无偿地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事业产品。如公共工程的建设等。 第五、非公共生产、混合提供。即在政府相关的法规、行业政策和规划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非政府组织或私人部门投资和组织生产,并由其自行向社会提供。一般来说,涉及教育、医疗、文化等事业产品生产的非政府组织的事业产品就是以这种方式提供的。 四、与公共事业相关的基本概念 1、公共事业是指面向社会,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目标,直接或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或创造条件,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活动。 2、公共事业管理内涵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特色所谓公共事业,就是指关系到社会全体公众整体的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以社会公共事务为基本内容并包含必须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事务的活动及其结果。 3、公用事业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征的,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通称城市基础设施或市政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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