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有异议是否可以重新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不太满意,那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三天内,就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这复核申请得把复核的请求、理由以及主要的证据都写清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复核申请后,五天之内就得决定是否受理。 要是有这几种情况,复核申请可就不受理,而且还得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一种情况,就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院已经受理; 第二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第三种情况,是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四种情况,是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受理复核申请的那天起,三十天之内,会对这些内容进行审查,然后得出复核结论,比如说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到底清不清楚,证据是不是确实又充分,适用的法律对不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公不公平,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以及认定程序合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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