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准确地确定了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之后,我们可以依据案件的清晰结论向涉及此次事件的各方以及相关的强制性机动车保险公司提出身受伤害之赔付要求。
首先,应当悉数由对方的强制性机动车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强制性机动车保险赔偿额度范围内向我们予以赔偿; 若前述赔偿尚有缺口,然则我方可与参与事故的其他当事人按照早已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划定的责任比例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各方在商议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即可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就此纠纷向我国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