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结合交通事故当事者的行为举止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到的影响力,以及过失或过错程度之严重性,来进行确切的责任划分。
归结到具体认定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当事人蓄意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甚至毁灭相关证据的,同样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再者,如果一方当事人有意制造交通事故,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那么该方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当由于双方乃至多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时,就要依据他们各自对事故产生的实际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各自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平等责任或是次要责任; 最后,如有关各方均未表现出任何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而这只是偶然发生的交通事故,则各方可免于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若事故当事人刻意逃避责任,进而导致现场状况发生变化,证据损害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确定交通事故真相的,则逃避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者亦存在过失,那么是可以适当减轻逃避方责任的。 至于“交通肇事逃逸”这个概念,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追责,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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