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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售车辆未及时过户,登记车主是否需承担民事责任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就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问题的请示所做的回复》明确指出,在连环购车过程中,若未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的话,作为原车主是无法控制和支配该车辆的使用及运营的同时,也无法获取该车辆运营中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因此原车主不必为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导致他人受到损害负有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是的,如果连环购车未进行过户手续的行为违背了涉及到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规,那么应当遵循这些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其进行规范和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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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