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司机与车主赔偿责任如何分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若司机及车主之间确实存在雇佣或劳动关系,且被公认为是导致车祸产生的车辆负有事故责任的话,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将由其雇主即车主来承担。
然而,若是司机在此过程中出现任何故意行为或是严重的错误疏忽,那么这位负责赔偿的雇主有权和理由向那位责任明确的司机追偿。 以下援引自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项之处: 当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因其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将由该工作单位担任侵权责任的主体。 一旦工作单位对此做出了赔偿之后,其也有权向那些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的职员进行追偿。 再者,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亦有所规定: 在个人间达成劳务关系的情况下,若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其服务活动给另一方带来损害,则应由得到劳务的那一方担当侵权责任的主体。 同样地,那位接受劳务的个体在履行其责任之后,也拥有权利向那位因故意或严重错误而造成伤害的提供劳务一方进行追偿。 如果在这整个劳务过程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因此受到了损害,根据双方各自可能存在的过错程度,双方会共同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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