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瓶车闯红灯被汽车撞,汽车是否有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之过失,则无需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然而,从道义和社会层面而言,非机动车及行人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仍应得到关注与保障,故而机动车方仍需承担最高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存在违法驾驶行为,未对人行横道中的行人进行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驾驶员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比重通常为70%-80%。 此外,如果涉及到酒后驾车或吸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那么驾驶员将承担全部责任。 关于理赔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1)假设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需自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2)若车主已为车辆购买交强险,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若仍有不足之处,则需由机动车方自负补足; (3)最后,若车辆同时购置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则保险公司将在交强险与商业险所涉范围内给予赔付,若仍有不足,方可由机动车方向受害人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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