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车急刹导致电动车追尾,责任如何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去由于前车本身的刹车指示灯故障以及前车蓄意操控刹车而导致意外发生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电动车方应承担责任。
关于最终的责任归属问题,需依循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判定结果为准执行。 当机动车遇到前方车辆停滞不前或车速减慢至需要等待时,不得借用他行车道进行超越,也不能占用对方车道,更不可随意插入等候的车辆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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