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不合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案件中,许多民众可能由于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足或者经验缺乏,因而怀疑其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公正现象。
当面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不公待遇时,如何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呢?在此,我们特为您提供以下两种应对策略: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的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若当事方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至本人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在撰写复核申请时,务必明确表达出对原认定结果的质疑,并详细列举相关事实与证据,以期获得上级部门的支持与采纳。 其次,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会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自受理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依法作出复核结论。 在此期间,当事人不得启动任何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自动终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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