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撞的士保险不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赁汽车被视为运营性质的车辆,因此若是私人汽车对此类车辆负有全责时,出租车亦确有进行维修。在此情况下,私人车主有义务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误工费用作为补偿。通常情况下,停运损失费为每天人民币五百元整。若出现追尾事件,责任归属如何划分呢?
首先,当后车撞击行驶中的前车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发生时,后车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如夜间前车未能提供足够照明设备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发生,则前车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再者,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立警示标志,从而引发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前车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此外,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已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设立了警示标志,但仍导致追尾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后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最后,若前车因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前车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另外,若前车倒车或者溜车而撞击后车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前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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