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项上,交管部门需于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十日之内予以完成。若涉及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向交管部门提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书面申请,则该部门须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详细阐述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所在地以及涉及的受害者信息等内容,同时对调查过程中所获取到的各项事实进行明确记录。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受害者存在过失行为,则应明确其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反之,若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受害者存在过失行为,则可判定受害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将制作好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各当事人手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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