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追尾全责对方要折旧费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新购置的汽车受到追尾事故的影响,不经意间产生了意外损失。当对方负有全部责任时,通常并不会承担维修过程中的折旧费用,然而对于因遭受破坏而进行车辆修复所需支付的相关开支、以及由于车内所装载货物的损伤导致的损失、甚至是为了抢救车辆所产生的费用,车主有权向肇事者要求相应的赔偿。
值得强调的是,这些遭到损害的经济责任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充分支持和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版权说明:
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9: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