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对方不去处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遭受追尾事故且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当事人可凭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修理费用收据与发票,以及接受交警部门开具的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向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以获取交强险项下财产损失的相应赔偿。
若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选择直接向对方以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