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大雨撞车双方走了算逃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即使双方当事人都选择立即离开现场,这也有可能构成逃避责任的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所涉交通事故较为轻微,例如并未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死亡,仅仅是车辆受到了摩擦损伤,这种情况便不能凭借离开现场就草率判定为逃逸行为。 但是,对于一些需要交管部门介入进行最终处理的事故,倘若在交通执法人员抵达现场之前,任一方当事人提前离开了事发现场,则应该被视为逃避责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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