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否要双方签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签字,仅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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