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哪些情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对于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情况如下所述:1.于撤销原因被当事人知晓或应知之日起算,一年之内未能行使撤销权利;
如为因重大误解而导致撤销原因的,则须在知晓或应知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 2.若当事人受到胁迫,则其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 3.当当事人得知撤销原因之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者通过自身行为表现出放弃撤销权的意图。 4.如果自民事法律行为产生之日起五年内,当事人仍未行使撤销权,那么该撤销权将会自动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除斥期间属于固定不变的时间范围,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等相关规定。 因此,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会自动消失,而合同也会继续保持其有效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