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抗力可以追究违约金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不可抗力”,系指无法预知、无法预防以及无法逆转的、深受自然法则支配的外在因素所造成的事件。
在普遍认知下,如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得订立的订单不能正常执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当事人需部分或全然减免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并且在大多数情境之下,也不得追究及解除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签订的合约中已经明确针对各种不可抗力情况所涉及的责任分担做出了特殊的规定,同时这些约定并未触犯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内容,那么,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此类约定便有可能成为争议解决时的依据。 此外,倘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当事人中的某一方未能尽速地向另一方进行告知,从而致使另一方蒙受了额外的经济损失,在此种情况下,尽管不可抗力事件本身仍然可以被视为免责理由,但是对于额外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尤其是未能及时通知的一方,仍需负起包括赔偿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甚至可能需要承担违约金等民事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能否基于不可抗力因素而追索违约金,必须结合实际签订的合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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