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视具体情况而定。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如果是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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