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为一方当事人存在如下情况: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 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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