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约定外贸合同中的预付款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定金的时间,为合同生效的时间即可。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6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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