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常所说的订金什么意思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订金通常是在买卖双方就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双方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2、订金,是一种比较不规范,而且在法律上保障比较少的一种预付款方式,订金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的形式,他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所以一旦双方个一方出现无法安装协议履行或不遵守协议,订金无法享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只能按照当初协议来进行处理。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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