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争议有几种处理方式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必然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因保险责任、赔偿金额等事项产生争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第一种是协商和解。争议发生后,消费者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售后及客服工作人员联系,反馈问题,提出诉求,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安排专业人员与客户沟通接洽,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对争议事项达成共识。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采用第二种方式:申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调解是指,争议双方在第三方机构的组织下,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保险纠纷的调解机构一般包括: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等。 第三种方式是仲裁。采用这种方式的前提是,争议双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或另行签订了仲裁协议。 如果双方没有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就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了。如果是财产保险纠纷,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是人身保险纠纷,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应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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