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2、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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