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 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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