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 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只需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是法律判断的标准问题。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 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 合同的生效时间与成立时间又是有联系的,生效时间不能脱离成立时间而独立得到确定。 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其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一般是一致的。 5.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不具备成立要件,产生的是不成立的后果。 合同不具备生效要件,则产生无效等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