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合同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加工承揽合同。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保管合同。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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