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合同订立的形式主要分为三类: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除此之外的各种形式。 其中,书面形式泛指通过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以实体形态表达合同内涵的载体进行签署或表述的形式。 而对于那些虽无法实体化呈现、但具备可靠信誉度且可信赖的电子数据交换(EDI)或电子邮箱等电子通讯方式所承载的信息,由于其亦能忠实地反映并储存所记载的内容,且可随时被调阅查询,因此也应视作较为正式的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