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办了手续冷静期反悔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手续办理后进入冷静期,这期间如果反悔且尚未领取离婚证,是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
(1、)在冷静期内,不管哪一方不想离了,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 当冷静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申请,那就等同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2、)倘若冷静期届满后,一方依旧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却反悔了,并且双方没有一起申请发离婚证,这种情形下,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审理和判决,以此来确定婚姻关系到底要不要解除。 (3、)总而言之,在离婚冷静期这个阶段,双方都拥有重新思考是否要离婚的机会,所以应该谨慎地做出决定,不要轻易就决定分开,要充分考虑清楚各种因素和后果。 (4、)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办理离婚手续后进入冷静期,小朱反悔且未领离婚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冷静期满后,双方未一同申请领离婚证,小李坚持离婚,小朱不愿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并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符合规定,因为法律明确在冷静期且未领离婚证时,一方反悔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2、冷静期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领离婚证,等同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小李坚持离婚,需通过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审理判决来确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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