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受胁迫订立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讨论因受到强迫而签订的合约时,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两大类别。
首先,此类情况之一是,某一方采用强制手段来强行签署合约,且该行为直接损害到了国家的核心利益,那么这个合约应被视为非法,毫无效力。 其次,若在签订合同时,其中一方使用了强迫手段,虽然并未对国家利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但却对集体或其他第三方的权益产生了负面影响。 对于这种情况,这类合约应当被认定为可以撤销的合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