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合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借款合同一般都属于要式合同。
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必须履行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它的内容包括行为人行为的合法性和成立条件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因为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借款合同必须要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