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后,债权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解除之后,未完成部分的义务将失去效力,而已经实施的义务则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恢复原状、协调执行其他善后方式以及予以相应的补偿性损害赔偿。
这一规范涵盖了两大类情形: 首先,如果合同尚未得到有效执行,那么相关的未尽义务便无需继续履行; 租赁合同在解除之后,若尚未缴纳的租金部分即可视为自动豁免无需再行交纳。 其次,针对已经履行过的部分,在租赁合同中,虽然合同已经解除,但若租户在租用期内对房屋结构作出任意变更的行为,房东仍然拥有权利要求租户予以修复。 对于因租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所产生的实质性损害,房东同样具有权利向租户请求相应的赔偿。 若是合同中预先约定了解除过程中的违约责任担当,那么受契约约束的一方也有权利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框架下,向违约支付方追索其应负的违约赔偿责任。 换言之,合同解除之后,债权人仍有法律依据和合约条款作为依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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