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解约的法律规定如下所示:
1、在达成协议后各方可自行决定解约。 2、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就某些情形约定为解约条件,当这些条件成立且享有解约权的一方将决定实施解约,并应及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该通知传输至接收方之时,合同即刻失效。 3、如一方对解约持有异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确认解约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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