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有什么要件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的要件通常有:
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约定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情形,例如发生了不可抗力、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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