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要终止合同应怎么赔偿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不能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补偿金。 (4)员工违法了。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因为员工违法或者是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这种情况。 单位解除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