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光有盖章没有签字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倘若合同仅加盖了公章却并未有任何签字之处,这并非意味着必然导致该合同丧失其有效性。
实际上,盖章与签字在法律效力上具有同等地位,只要加盖的印章为真实且合法有效,那么便可以被视为合同已经依法成立。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可能会对合同效力的判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例如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预先约定只有经过签字及盖章后,合同方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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