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可和确定免责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通常需要满足五个关键法律要素:
首先该种条款必须体现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愿; 其次,必须经过彼此双方理性协商和同意; 第三,其内容必须符合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公共利益需求; 第四,合理分配并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在各自权利和义务上之权益及所应承担之风险; 最后,于适用格式合同时的免责条款,其相应提供者需履行充分的说明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下,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会被视为无效: (一)条款涉及对另一方当事人身体进行伤害的行为,应当被视作无效; (二)由于故意或严重疏忽而导致对方财产遭受损失的免责条款也同样会被判定无效; (三)如果仅仅是通过免除一方当事人在一般的过失情况下,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责任,则此类条款可能被认为是有效的; (四)而真正需要避免的是将涉及到故意或严重疏忽导致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条款宣告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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