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合同无效时,从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主合同失效了,那么相配套的从合同也会同步地丧失法律效力。
这种从合同的特色在于其紧密依存性,换言之,它无法孤立存在,而必须依赖于作为基础的主合同的持续存在并且已经生效。 在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存在如下几种相互关联的关系: 首先,若主合同未能合法成立,那么从合同也就丧失了有效成立的可能性; 其次,当主合同发生转移时,从合同同样无法继续独自存在; 再者,一旦主合同被依法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相应地,从合同也会失去其本来具有的法律效力; 最后,随着主合同的终止,从合同亦自当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